a.塑件上的螺紋可以模塑時直接成型﹐也可在模塑后機械加工成型。
b. 模塑的螺紋其外螺紋直徑不宜小于4mm﹐內螺紋直徑不宜小于2mm﹐精度不高于3級。
c. 為防止塑件上螺孔的最外圍螺紋崩裂或變形﹐應使孔始端有一深度0.2~0.8mm的台階孔﹐螺紋末端也不宜延伸到與底面相接。
1-11.齒輪﹕
a.齒輪各部分的尺寸有如下的規定﹕
a-1.輪緣寬度最小為齒高的3倍。
a-2.輻板的厚度應等于或小于輪緣厚度。
a-3.輪殼厚度應等于或大于輪緣厚度。
a-4.輪殼外徑最小應為軸孔徑的1.5~3倍。
a-5.輪殼長度應相當于軸徑。
b.在設計齒輪時﹐還應注意﹕
b-1.盡量避免截面的突然變化。
b-2.盡可能加大圓角及圓弧過渡的半徑。
b-3.軸與孔盡可能不采用過盈配合﹐可采用過渡配合。
1-12.嵌件﹕
嵌件的用途﹕
a.增加塑件局部的強度﹑硬度﹑耐磨性﹑導電性﹑導磁性。
b.增塑件的尺寸和形狀的穩定性﹐提高精度。
c.降低塑料的消耗及滿足其它多種要求。
2.嵌件表面形式﹕菱形滾花﹑直紋滾花﹑六邊形﹑切口﹑打孔﹑折彎﹑壓偏等。
3.嵌件的設計要`求﹕
3-1.為了防塑件應力開裂﹐嵌件周圍的塑料層應有足夠的厚度﹐同時嵌件本身結構不應帶有尖 角。
3-2.單側帶有嵌件的塑件﹐因兩側收縮不均勻﹐造成很大的內應力﹐ 會使塑件產生彎曲或斷裂。
3-3.為了防止嵌件受到塑料流動壓力產生位移或變形﹐嵌件應牢固固定在模具內。
3-4.嵌件設計應盡量用不通孔或不通螺孔。
3-5.為了避免鼓脹﹐套筒嵌件不應設置在塑件的表面或邊緣附近。
3-6.為了提高嵌件裝在模具里的穩定性﹐在條件許可時﹐嵌件上應有凸緣﹐并便其凹入或凸起1.5~2mm。
3-7.當嵌件自由伸出長度超過嵌件支承的直徑2倍時﹐垂直于壓塑方向的嵌件應有支承柱。
3-8.當嵌件為螺杆時﹐光杆部分與模具的配合部分應具有IT9級精度的間隙配合。
3-9.為了使嵌件與塑件牢固地連接在一起﹐嵌件的表面應具有止動的部分﹐以防嵌件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