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认真执行《锻压设备通用操作规程》有关规定。
二、 认真执行下述有关补充规定:
(一) 工作前认真作到:
1、
检查机座、砧座、砧子、锤头、导轨板、锤杆等应完好无裂纹。楔铁应紧固牢靠。锤头和砧子对准无大的错位。立柱导轨板与狂锤头间隙应符合规定。
2、 按所作记号,检查锤杆在锤头锥体中的下沉量不得超过表2-2规定的允许值:
表2-2
锤头落下重量(吨) 1 3
杆下沉量允许值(毫米) 65
3、 应将锤杆、锤头和砧子予热到100°С左右。将汽缸外的凝结水放掉,用少量蒸汽把汽缸、配汽阀和节汽阀加热。
4、
锻打前,必须先试锤、试锤时不准打空锤,必须放置木板或加热的锻件,以防锤砧破裂。
(二) 工作中认真作到:
1、
操纵锻锤的快、慢、轻、重、开动与停止,必须准确无误地根据指挥者的指示信号进行。重打时要特别注意控制好操纵杆的行程长度。
2、
机械手夹持锻件应夹紧。锻件必须放在砧子的中央位置锻打,不准偏打。切料时剁刀应放平、放正。
3、
不准空击,不准作冷金属的压、延、剪切及锤碎工作,不准重锤打薄的锻件,不准作闭式模锻,不准锻打温度低于900°С的锻件。
4、
在工作过程中,如停歇时间较长(如午饭休息)应把捶头记在砧子上,把进汽阀和节汽阀关好。
5、
如发现机座、砧座、砧子、锤头、导轨及锤杆有裂纹,应立即停止工作。
(三) 工作后就在砧子上放上木板使锤头缓缓落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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